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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坐出租车须知

  一、招叫出租车时,应站于欲往方向路边右侧的安全位置招车,逆向招车极易发生危险;交叉路口、禁停路段不可招车和上下车;严管路段应在“的士”站上下车。
  二、乘车时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各类危险品;随身大件物品应请驾驶员放入后行李厢,小件物品随身携带。
  三、上车后,要关牢车门;说清目的地(特别是夜间,否则驾驶员有权拒载),目的地为城区之外时,应敦促驾驶员在公安卡点登记;并尽可能记住服务监督卡(一般放置在副驾驶座正前方)上的车号、电话号码和所属公司。
  四、在车上禁止吸烟,不得将头、手、身体伸(露)出车(窗)外;不要随地吐痰,不要乱扔瓜皮果壳;不得随意损坏车内各类设施、设备,否则需按价赔偿。
  五、开车前,乘客应系好安全带、保持正常坐姿,防止行车中可能出现的伤害;敦促驾驶员按下计价器,否则可以拒绝付费。
  六、运行时,不要与驾驶员说话聊天,不得做妨碍驾驶员操作的事,不得随意开启车门。
  七、下车时,应按计价器显示的价格付费并索要税务发票;带齐随身携带的物品;在车停稳时,观察前后方情况、确保安全后,缓慢开启车门,逐渐开大车门角度下车,并从后行李厢中提取自己的大件物品,以防丢失(驾驶员并无相关保管义务)。
  八、乘车中,如遇到经营不规范行为,可拨打服务监督卡上投诉电话或物价局12358热线;如遇物品丢失等情况,可按服务监督卡、发票号、乘车时间和路线等信息,请求提供服务的公司协助查找,并留下自己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,也可登录本网站失物招领栏目自行查找。